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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通知

关于举办经济学院第十五届“五星党员”评选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25-05-09 08:54:17点击次数:

全院各学生党支部:

为树立先锋榜样、加强理论学习、营造学习氛围和增强党群互动,经研究,决定在经济学院党员中开展争创“五星党员”活动。通过此次“五星党员”评选,分别在思想引领、责任先行、学习优秀、实践创新以及助人帮扶五方面树立优秀典型和党员先锋形象,激励和引导全体党员及同学们以榜样为目标,学先进、赶先进、比贡献、做表率,创先争优,争做五星党员,在全院上下形成一股向优秀模范看齐、学比赶帮超的氛围和风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经济学院全体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凡存在以下情况者取消参评资格:

1、曾受到党、团或校纪处分。

2、本学年度无正当理由缺席党支部活动累计3次及以上。

3、本学年度存在课程不及格。

4、上学期义工工时小于10。

二、评选标准

1.思想引领之星

(1)思想积极向上,大局意识强,具有较高的政治敏感度,具备较为扎实的政治理论水平;

(2)态度端正,勤奋学习专业知识,学习成绩良好,专业排名前30%;

(3)党员身份意识强,积极参加党员进寝室、党章学习小组、特色党日等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同等条件下,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系学生组织负责人者优先考虑。

2.责任先行之星

(1)思想积极向上,大局意识强,具有较高的政治敏感度,具备较为扎实的政治理论水平;

(2)态度端正,勤奋学习专业知识,学习成绩良好,专业排名前50%;

(3)积极参加各类院级、校级以上的社会实践活动,并在活动中起带头表率作用,表现突出优秀,且具有大胆实践、努力创新的探索精神;

(4)同等条件下,担任院系及以上学生组织负责人或获得过院级或者校级相关的优秀实践活动、优秀实践个人等表彰奖励者优先考虑。

3.学习优秀之星

(1)思想积极向上,大局意识强,具有较高的政治敏感度,具备较为扎实的政治理论水平;

(2)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前10%,学业方面在学生党员中起带头表率作用;

(3)勤奋进取,艰苦奋斗,自立自强,争做成才表率,积极参与学院学业发展支持中心各项活动,带动同学共同进步。

(4)同等条件下,获得“校三好学生标兵”、“校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发表论文者优先考虑。

4.实践创新之星

(1)思想积极向上,大局意识强,具有较高的政治敏感度,具备较为扎实的政治理论水平;

(2)带动同学积极开展乡村振兴调研、政企实习等实践活动,达到“学以致用,学有所用”的宗旨,工作实践成效显著,具备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以赛促创、以创促建,积极参加“挑战杯”、“互联网+”、“中国研究生金融科技创新大赛”、“中国研究生乡村振兴科技强农+创新大赛”等赛事中取得突破性成果,将竞赛成果转化为服务社会的实际应用(如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方案、参与地方政府经济规划咨询等)。

(4)同等条件下,获得过各项赛事校级一等奖及以上表彰奖励者优先考虑。

5.助人帮扶之星

(1)思想积极向上,大局意识强,具有较高的政治敏感度,具备较为扎实的政治理论水平;

(2)有强烈的服务意识,乐于贡献,紧密联系同学,以积极的态度以及高度的热情帮助和感染同学,带动周围的同学共同进步;

(3)经常主动参加各种公益、义工或志愿服务等各项活动,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

(4)能在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帮助同学解决思想上和学习上的实际困难,及时反映同学正当利益诉求。

三、评选流程

1.申报阶段(5月9日-5月18日):党员填写《五星党员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材料评分阶段(5月19日-5月20日):评审材料,确定材料分,形成入围展示名单。

3.评议阶段(5月20日-5月23日):学院评审小组开展答辩评审。

4.公示表彰(5月23日-6月1日):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证书,并通过官网、公众号宣传先进事迹。

四、奖项设置

思想引领之星(1名)、提名奖(1名)

责任先行之星(1名)、提名奖(1名)

学习优秀之星(1名)、提名奖(1名)

实践创新之星(1名)、提名奖(1名)

助人帮扶之星(1名)、提名奖(1名)

五、总分构成

总分为100分,最终得分=材料分(满分100分)×50% +答辩分(满分100分)×50%,按照分数高低评选出党员之星及党员之星提名奖。

六、报名方式

1.每个学生党支部通过支部评选或群众推荐两种方式从支部内选取至少两名参评选手

2.参评人员撰写报名表,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交由所在党支部支部书记。

3.5月19日前,由支部书记统一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学生党建工作中心组织部联系人邮箱250942965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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